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风险评估、区域秩序维护;安全防护系统开发、安全防护设备安装;保安培训;物业管理、保洁服务;园林绿化管理、水电安装;户外拓展活动;服装、劳保用品、通讯器材、安防设备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包含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其他文化教育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