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承担县级政府确定的城乡基础设施代建任务,参与房地产开发,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经营性项目,管理经营由县政府授权管理的国有经营性资产,并根据县政府授权在城市规划范围内指定区域进行土地收储和城市开发、棚户区改造、水利工程建设、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