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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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竹县污水处理厂提质扩能及污泥处理设施(大竹县文星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建设项目施工 补遗书**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的 “大竹县污水处理厂提质扩能及污泥处理设施(大竹县文星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我单位就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
1.将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条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人资质要求: 。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修改为:□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中标人可对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并在合同签订后,专业分包工程实施前需将其选择的拟分包单位的资质、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报招标人批准,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分包的条件应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严禁违法分包。接受分包的第*人资质要求:具备所分包工程相应资质 。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2.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特此说明 大竹县兴竹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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