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格式文本*
项目编号:360681202410250201 招标编号: 赣建贵招字[2024]第42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 | |||||
招标工程项目 | 贵溪市府前路及市民广场改造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贵溪市府前路及市民广场部分区域。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贵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于贵溪市府前路及市民广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贵发改字[****]***号 | |||||
建筑面积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混合 | |
项目总投资 | ***.***元 | 本项目投资 | ***.***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和自筹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标段划分 | *标段 | 贵溪市府前路及市民广场改造项目 | ||||
*标段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级](含)**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1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实行了*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类人员电子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注册建造师的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 6 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开标前8个月内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 |||||
技术负责人 | /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实行了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电子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 6 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开标前8个月内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还应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1)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2)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与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一致才有效)或者有效的电子保函扫描件。(3)其他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2、根据《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证照(书)相关事项的通知》(赣建招〔2019〕10号),本项目所涉及的证书、证件实行电子政策的,投标单位提供“可识别”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视同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的规定,省外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完成进赣企业信息登记,没有办理的,不得参加投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省外投标单位应当在江西省住建云系统完成“省外进赣企业公示”且所公示企业的登记状态属于正常,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需提供江西省住建云系统“省外进赣企业公示”页面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19号)文件和《关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紧急通知》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西省住建厅官网下载查阅(赣建城镇[2021]19号)文件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最新信息。(如系统原因,无法在系统勾选参加投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其资格仍有效)。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应符合招标要求,且每种岗位人数至少为一名,不得兼职其他岗位。 6、本工程采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请实时关注网站公告、答疑澄清内容,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在网上提出疑问、上传投标文件。 7、本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8、本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委托代理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由投标单位自行将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所需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含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全部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1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单位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及招标文件中专用要约条款:1.5.3;通用要求条款:1.5.3;1.6.2;4.1.10;4.2.4;6.1;6.2;7.1.2;7.3。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11、授权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或投标单位经营人员均可担任,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开标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开标前8个月内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1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投标活动有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主要包括招标人、招标项目的使用人、潜在投标人,与招标项目相关的货物或者服务的特定供应商或者分包人(指投标文件中已明确的供应商或分包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是直接参加开标的委托代理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规定及附件格式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电话: 招标人:13607010565 监管机构:0701-3315170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月**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月**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年**月**日 |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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