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年宁阳县1.2*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堽城片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泰安市**************年宁阳县1.2*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堽城片区)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交易中心项目编号:**-**-********-**-**
2.2建设地点:位于宁阳县堽城镇。
2.3项目概况:主要内容包含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智慧农业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山东省泰安市**************年宁阳县1.2*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堽城片区)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规定,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号)、鲁财库〔****〕**号、财库[****]**号、财库[****]***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_*****/**_*****.****。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宁阳县堽城镇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东御驾新苑A区沿街商业楼
联 系 人:***
电 话:****-*******
8. 异议和投诉
异议受理方式: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联系方式:****-*******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宁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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