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惠水县好花红水源河水生态治理项目已由 惠水水务局以 惠水务建[****]**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0%,非政府投资比例: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好花红镇水源村 。 | |||||||||||||||
2.2 建设规模:1.工程主要建设任务为以水生态治理为主,对岸坡进行生态整治,并兼顾沿河城镇规划开发建设,结合河道及两岸地形、地质条件、总体规划、环境美化要求、施工条件、工程造价等因素,对河岸进行生态修复等工程、生物措施,综合治理河长0.92公里,新建生态步道总长1882m。本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项目区居民建筑位置较高,保护对象以沿河耕地为主,工程防洪标准5年一遇,临时建筑物防洪标准为3年一遇。 2.基本同意水文计算分析成果。同意选择芦山雨量站作为参证站,设计暴雨和洪水计算方法合适。 3.基本同意地质分析评价意见。同意治理河段地质分析评价意见,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实际开挖情况进一步复核堤基持力层选择及力学参数取值。 4.基本同意工程治理设计方案,基本同意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设计,工程施工时必须严格落实《实施方案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总体布置和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 |||||||||||||||
2.3 合同估算价:*******.**元。 | |||||||||||||||
2.4 计划工期:*** 天。 | |||||||||||||||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不接受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及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 |||||||||||||||
7.其他 | |||||||||||||||
无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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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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