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博阳河瑞昌市河段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博阳河瑞昌市河段整治工程施工,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博阳河上,工程涉及南义镇。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批复总概算****.***元,本项目总招标控制价为*******.**元. 本项目为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博阳河瑞昌市河段整治工程,河道综合整治总长4.****,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护岸5.****,拆除重建过水箱涵1座。
2.3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8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需在****年**月**日前完成单位验收);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和招标控制价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控制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优良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市[****]**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8月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2日**时**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江市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7.6根据江西省水利厅 ****年**月**日发布的《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 的要求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将*分制改为**分制,即“(*)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 分)”中的“(1)履约行为评价(5 分)”取消,所有投标单位该项均记0分。
7.7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或(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瑞昌市水利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瑞昌市杨林大道南侧林湖苑9栋2单元***室
联系人:*** 电话:****-*******、***********
监管机构:*江市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里湖大道***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
电 话:****-*******
《招标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招标控制价(元) |
1 |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博阳河瑞昌市河段整治工程 | 位于博阳河上,工程涉及南义镇 | *******.** |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浔东支行
2、户名:*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市分行
3、户名:*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支行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