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沙仙路口至教导队公路提质改造项目-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的石峰区沙仙路口至教导队公路提质改造项目-道路工程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石峰区沙仙路口至教导队公路提质改造项目-道路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石财采计【***4】******号
3、委托代理编号: ***4(****-***)
4、采购项目预算:******.**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1.**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 | 石峰区沙仙路口至教导队公路提质改造项目-道路工程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折扣。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及有效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最低标准: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4年 7月3日至****年7月9日,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_****.***?********=***)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以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为准。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_****.***?********=***)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以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为准。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年7月 ** 日**点 **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铭逸酒店**楼)。
3、开标时间:***4年7月 ** 日**点 **分
4、开标地点:中*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铭逸酒店**楼)。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1、联系人姓名:***
2、电话:****-********
(1)名 称: ***********
(2)地 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田东路***号
(3)联系人:***
(4)邮 编:******
(5)电 话:***********
(6)电子邮箱:/
(1)名 称:中*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楼
(3)联系人:***、康玮
(4)邮 编:******
(5)电 话:****-********、***********
(6)电子邮箱:*********@**.***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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