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闽北经济开发区汽车驾训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期)-8#、9#、**#、**#号楼及风雨连廊
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南平市闽北经济开发区汽车驾训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期)-8#、9#、**#、**#号楼及风雨连廊(招标项目编号:********************)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说明如下:
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问题*: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答:以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福建省关于*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手写签名和签名日期要求,适用范围是否仅为福建省注册的*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针对福建省跟省外*级建造师版本差异,省外证件注册所在地如无相关条例要求*级建造师签字的,则提供的真实有效的无签字的*级建造师电子证书,请代理明确回答,符不符合本项目要求?
答:*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如注册所在地的省外行政主管部门没有要求手签电子注册证书的,视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试验员:1人;现修改为:试验员:1人;(投标时无需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选取该岗位人员,评标时不对该人员进行评审,后期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配置)人。招标文件涉及此项内容作同步修改。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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