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食材配送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内江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段***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北环路*季康城**号楼【幢】无单元2层2-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食堂食材配送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原件);;(2)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电子证书》或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投标人)复印件并加投标人公章;;(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号。
邮编:******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段***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北环路*季康城**号楼【幢】无单元2层2-5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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