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南坪乡长乐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南坪乡长乐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利川市南坪乡长乐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的批复(利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代建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利川市南坪乡长乐村老官山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南坪长乐村老官山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包括集中安置公墓、配套建设停车场(含公厕1处)及改建进场道路*个子项工程,具体为:(1)集中安置公墓:公墓占地面积*****平方米,公墓场地共有****个墓穴,其中骨灰墓穴为***个(单人***个,双人**个),遗体墓穴为***个(单人***个,双人**个)。(2)配套建设停车场(含公厕1处):停车场占地面积为****.**平方米,设计车位**个(本次未设计充电桩车位),公厕*处(建筑面积**.**平方米),设配套建设场地土建、安装、排水、消防、电器等公用工程。(3)改建进场道路:改建进场道路总长约***米,包含两段线路:K线及A线。K线长度***.***米,A线长度**米。K线为原砼路面(3.5米宽)左侧加宽设计;A线为K线与墓地连接线,路基宽度6.0米,泥结碎石路面宽度5.5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设计、设施设备的采购、工程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全部内容,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及配合服务。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元 | ||||||||||||||||||||||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人社函〔****〕**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手机**(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手机**(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手机**(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分钟前,使用**数字认证登*“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数字认证证书登*“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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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工程已完工**%,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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