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沙河市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 已由 沙河市行政审批局 以 批复文号:沙审批审【****】***号,核准文号:沙审批招标核【****】**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对沙河市境内**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用支档工程、截排水、清理危岩、被动防护网等手段进行工程治理。主要工程量包括挖桩运土混合方、修复原有桩板墙、修复原有重力式挡墙、修复排水沟、人工清理危岩、修建主动防护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开工建设直至验收合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全部监理工作。 2.3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止。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资质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4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登录 “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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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沙河市民安路1号 | 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经*路**号1号楼A区**层****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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