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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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水利综合评估法_****新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北海市洪潮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4年4月**日 更正日期:****年5月9日 *、更正内容: 1、因****年5月8日上传I、**标段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部分内容有调整,现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新下载相关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以此为准。 2、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4(2)条款中“项目经理资信、能力”的第2点内容,原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得5分;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得**分(附: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职称证书网络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现澄清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得5分;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得**分(附:职称证书复印件或职称证书网络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4(4)条款中“综合实力”的第2点内容,原为:“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得每项2.5分,满分**分。(须提供①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②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现澄清为:“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每项得3分,满分9分。(须提供①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②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4、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4(4)条款中“综合实力”的第4点内容,原为:“投标人具有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的施工单位信用评价(以最高信用评价计分)***级,得5分;**级,得3分;A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复印件或网页查询截图。本子项满分为5分)”;现澄清为:“投标人具有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的施工单位信用评价(以最高信用评价计分)***级,得6分;**级,得4分;A级,得2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复印件或网页查询截图。本子项满分为6分)”。 5、本项目I和**标段的“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为:“****年**月**日**时**分”;现澄清更改为:“****年**月**日**时**分”。 其余事项不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跟本澄清公告不*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北海市合浦县星岛湖镇洪潮江水库工程管理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 * ****:******@***.*** 网址: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号中鼎*象东方D区*层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 * ****:**********@**.***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号)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监督电话:****-*******、****-*******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 (盖单位电子公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_________ (签字) ****年5月9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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