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分尾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h空分装置新增氩系统设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空分尾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已由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h空分装置新增氩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湘渝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现有********/h空分,该空分装置于****年初投产运行,设计不生产液氩,因低碳节能发展需要,对该装置增加制氩设备*套,使原有*****空分装置具备生产液氩产品的能力,新建精氩装置和储槽建设在现有预留场地上(冷箱与氮储槽之间),精馏系统各管路接口已预留。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工程设计、新增********/h空分装置新增氩系统和配套仪控系统、电控系统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技术附件相关内容。
2.5 交货地点: ************内 。
2.6 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14个月内。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3.2投标人须通过*******认证(在有效期内,制造商适用);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目前财务状况良好;
3.4进口设备及材料不允许*级以下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具有国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工程)本次投标产品的代理授权;
3.5投标人具有丰富的空分装置设计经验和设计资质,且具有3套***** ***/h及以上的空分装置(带氩系统)、且均具有3年以上良好的运行业绩。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3.8工程设计、安装允许分别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实施(设计院需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安装公司需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纸质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5 月 8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年 5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年 5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或修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5 月 ** 日 9 时 ** 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栋,具体房间可查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交易日程或开标当天*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售后不退。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重庆市*州区龙翔大道**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重庆市*龙坡区科园*路***号渝高广场C座**-2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
****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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