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红坪镇红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神农架林区红坪镇红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神农架林区红坪镇红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已由神农架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神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投资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申请中央预算投资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业主是神农架林区水利和湖泊局,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神农架林区红坪镇。 建设规模:对红坪镇红河村进行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平方公里,实施石坎坡改梯***.**公顷、土坎坡改梯***.**公顷;培育经果林***.**公顷、水保林***.**公顷,封禁治理****.**公顷,设置封禁标牌**个、流域碑2座、公示牌**个、宣传牌**个、网围栏*****;新建截水沟****米,排水沟*****米,修复河堤****米,拦砂坝5座,修建机耕路*****米。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本项目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工作而需完成的其它工作或需协助招标人完成的其它工作(例如施工图审查、协助招标人相关报审)。本项目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工作而需完成的其它工作或需协助招标人完成的其它工作(例如协助招标人相关报审)。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元 | |||||||||||||||||||||||||||||||||||||||||
2.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水利施工员、水利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各1名,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需提供相应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需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近半年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不得相互兼任;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上述人员要求。(5)投标人近5年承接过(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下列业绩之*:①具有1项国内总投资额*****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和1项国内合同金额*****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②具有1项国内合同金额(或总投资额)*****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②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满足)。(6)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工程总承包的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2)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页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参加投标;(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信誉要求:①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3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标证通)或办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标证通)或办理**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标证通)或办理**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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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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