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云南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体化及转运服务特许经营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单价***元/吨,合作期限**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年。
项目招标人为***********,招标内容如下:
1、项目实施地点:师宗县雄壁镇、葵山镇、彩云镇、竹基镇、龙庆乡、*龙乡、高良乡7个乡镇。
2、建设内容及规模:*********座,其中:雄壁镇3座,葵山镇、彩云镇、竹基镇各1座,龙庆乡、*龙乡、高良乡各2座;配置配套生活垃圾压缩系统(***/h)**套,**吨车厢可卸式拉臂钩车**辆,****分体式垃圾集装箱**个,雾化除臭系统**套,高压清洗机**套,5吨吸污车2辆,***垃圾收集箱****个,适配***垃圾收集箱勾臂车**辆。
3、招标范围: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体化及转运服务项目以建设、运营、移交的模式实施,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及施工方。负责师宗县雄壁镇、葵山镇、彩云镇、竹基镇、*龙乡、龙庆乡、高良乡共计4镇3乡的生活垃圾城乡*体化及转运服务,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新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座,师宗县城(丹凤街道、大同街道、漾月街道)范围内的垃圾收转运*体化健全完善,本项目不含3个街道的垃圾收转运服务。
4、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预备费***.***元,专项费用****元。)
5、项目用地:本项目建设垃圾转运站属于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项目用地的取得由政府方以划拨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提供项目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及相关进入场地的道路使用权,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为项目公司提供临时用地。项目的用地预审手续和土地使用证由政府方办理,项目公司予以配合。项目用地不得占用耕地,更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也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布置转运站。
6、本项目合作期限**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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