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分缩器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对氨分缩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开标、评标,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现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氨分缩器采购
招标编号:****-******
*、招标范围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
开标地点:********************东楼***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营业执照代码 |
交货期 |
质量标准 |
项目负责人及 身份证号 |
综合 得分 |
综合得分排名 |
************ |
******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 |
1 |
****** |
****************** |
**天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孙琛****************** |
**.** |
2 |
*、公示发布媒介及结束时间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于****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
*、异议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联系方式:
业主:***************
地址:河南省襄城县湛北乡丁庄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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