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年购置计划—安防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年购置计划—安防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计划采购安防监控系统(监控摄像头、硬盘录像机、硬盘、显示屏等)1套,本项目预算金额**.*****元(全费用不含税总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
2.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供应商未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3投标人无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年1月1日至今无相关行贿行为记录。
3.4投标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后审。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时)。
到**************玉溪办事处(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号)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5.3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并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5.4投标人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目录(以招标人相关资料为准)的,在处理期间内不得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
5.5投标人被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目录的(以招标人相关资料为准),在处理期间内不得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 日**时**分。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 月** 日**时**分。
6.3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玉溪办事处(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号)。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烟草专卖局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1 投标人进行采购质疑的,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8.2 投标人申请采购质疑复审复核的,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法规科(规范管理办公室)申请采购质疑复审复核。联系电话:****-*******,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号************。
招 标 人:************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总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宏路交汇处*宏嘉园沣苑(地块*)B座**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楼)
玉溪办事处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号
联 系 人:***、李春瑞、丁思宇、梁东、杨丽萍、杨映琨、申靖
联 系 电 话:****-*******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